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和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分別于2023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開幕。 中國正式進入“兩會時間”!
兩會期間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肖捷作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中提到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商標、專利等領域執法職責繼續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相關執法工作接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業指導。此外,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了知識產權相關提案,一起了解今年全國人大代表們最關注的知識產權問題是什么?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建立數據知識產權制度,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
推進數據要素統一市場建設、促進數據要素市場高質量發展已勢在必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促進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成為代表委員們的熱議話題。
不過,數據要素之上的產權安排設計仍是一個全球難題。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指出數據要素市場的關鍵系于數據基礎制度。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副主席、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帶來了“建立數據知識產權制度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等提案。何志敏認為,數據產權制度的缺失成為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的重大掣肘。從數據的無形性、非競爭性的本質特性出發,可以借鑒以無形資產為保護客體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厘清數據知識產權所有權與公共數據持有權的界限,明確保護客體范圍、授權確權程序,從而建立適應數字經濟發展需要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為此他建議,一、借鑒以無形財產為客體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盡快建立數據知識產權制度;二、賦予數據生產者一系列數據權利,激勵數據收集、加工、使用和流通;三、建立第三方強制許可和合理使用制度,以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四、建立賦權性的數據登記公示制度。(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大連重工副總設計師孫元華: 縮短“一案雙申”專利授權周期 全國人大代表 孫元華
全國人大代表、大連重工副總設計師孫元華日前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一案雙申”(同一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導致大量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周期延長,給企業生產、銷售、投標等市場行為帶來不利影響。為更好地發揮專利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賦能企業創新發展,建議進一步優化相關流程,縮短“一案雙申”專利授權周期。
參加工作30年來,孫元華始終專注大型裝備智能化研究及無人駕駛等領域的技術研發、調試等工作。作為企業電氣首席專家及專業帶頭人,孫元華近三年通過完全自主創新模式在大型機械裝備無人值守、無人駕駛等領域取得了豐碩研究成果,填補了多項國內技術空白,引領了大型裝備智能化發展。
多年來,孫元華持續關注著我國工業基礎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發展情況。其中,專利授權就是重點之一。她介紹,“一案雙申”可為申請人提供多選擇、多層次的專利保護方式,在國際上越來越得到認可。
“授權專利是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孫元華說:“作為一種無形資產,授權專利可以幫助企業拓展市場,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有效獲取利潤來支持研發投入,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以大連重工為例,公司承擔著大量國家首臺套和裝備制造業頭部研發產品的研究工作。裝備制造業的創新技術一般只有3至5年的窗口創新期。“雖然專利保護越來越受重視,但現在仍有不少‘一案雙申’、超過5年以上的申請沒有專利授權,這種情況在其他行業同樣存在。”孫元華說。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一案雙申”中的實用新型申請獲權早,但其法律效力不及發明專利,在企業的實際生產、銷售、投標等市場行為中的影響力也遠遠比不上發明專利。此外,很多“一案雙申”案件中的發明申請的技術方案不局限于其同日申請的實用新型保護的結構類方案,更多還包括其結構的使用方法、制造方法等方法類技術方案。
“這些方法類方案由于發明審查周期的延長,不能及時獲得有效保護。而企業在銷售和投標等市場行為中,產品往往與其使用方法構成產品包。”孫元華說:“實用新型專利對這類含有方法的產品包顯然不能給予有效保護。”
為此,對于自申請日起滿3年的“一案雙申”發明申請,孫元華建議,直接進入實質審查,避免該類發明申請長期處于懸而未決的狀態,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對于“一案雙申”發明申請,增加“加快審查”制度,即申請人對“一案雙申”發明申請提供市場行為相關證據,可以請求加快審查,以保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有利地位。(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作者:宋維東)全國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明珠:懲治惡意專利訴訟保護創新發展
“任何時候,知識產權保護對于企業、國家來說都是一個重要的議題。隨著我國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的實施,訴訟已經成為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途徑之一。”全國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明珠接受《檢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董明珠代表指出,有部分企業存在不以使用和提升創新為目的,故意將現有技術申請專利獲得專利權,進行惡意訴訟的現象;或是低價購買原權利人淘汰的、即將過期、具有嚴重瑕疵的專利,以索要高額許可費,濫用專利權。“專利惡意訴訟違背了專利制度設計的初衷,破壞了國家鼓勵自主創新的氛圍。”董明珠代表建議,進一步提高專利審查標準,提升專利質量;追究惡意專利訴訟主體的民事侵權責任,建立對惡意訴訟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國家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專利維護、審查程序,在專利相關的各個環節做到專業、嚴謹,司法機關在辦理知識產權案件時應多聽取國內相關專家的意見。”董明珠代表表示。(來源:檢察日報)
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建議:“及早設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推進我國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建設。”
中央2018年10月批準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試點的決定,并且規定試點期限為三年。這一次會議任命了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2019年1月1日起該法庭正式掛牌運作,到2022年初試點三年期滿。試點期滿之后,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將以何形式運作,已經成為法律界關注的問題。孫憲忠提出,在試點基礎上及早設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進一步推進我國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建設的建議,以此解決了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運作的法律基礎問題,并對下一步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發揮強大的促進作用。他認為,設立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這是為了中央關于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從2022年有關試點工作自我評估、第三方評估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情況看,該法庭的設立和運作,顯現了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的良好效果,基本實現了“裁判標準進一步統一、審判質效進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司法保障進一步加強”的預期目標要求。從這些報告內容看,設立該法庭的經驗是成功的,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來源:中國經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