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是我國官方頒布的漢字注音拉丁化方案,由規定的字母和拼法構成普通話的語音音節。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各國之間的經濟貿易往來頻繁,國人在注冊中文商標時會將拼音字母連同漢字一并申請,或者單獨申請拼音字母作為獨立的商標進行使用。然而,帶有不同聲調的拼音所對應的漢字不甚相同,沒有聲調的拼音字母無論大小寫,則會與外文字母存在高度重合。因此,在單獨申請拼音字母或者包含拼音字母的組合作為商標使用時,實踐中判定商標近似的標準較為模糊。
商標知識:漢字商標,拼音商標與英文商標的關系?
來源:admin 發布日期:2022-03-15 瀏覽:945根據商標局制定的《關于拼音商標與漢字商標近似判決的標準》:
1.漢字商標與其對應的拼音商標,含義不同時,不判定為近似商標。
拼音主要是為了推廣普通話為漢字注音的符號,不同的注音對應的漢字不同,故漢字對應的拼音兩者申請為商標時并不互相沖突,可以得到注冊。例如:“歌莉婭”與“Geliya”。但如果在先權是馳名商標或者其它特定含義的,則判為近似商標。例如:“茅臺”茅臺和“MAO TAI” 。
2.漢字商標與由相同漢字加拼音構成的組合商標,判定為近似商標。
漢字是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如果單一漢字商標與相同漢字商標加對應拼音商標共同出現時,因為漢字商標相同,因此兩者為相同或近似商標,且易被普通公眾誤認為是系列商標,來源于同一主體,故不予注冊。例如:“歌莉婭”與“歌莉婭Geliya”。同樣的,拼音商標與由相同的拼音加漢字構成的組合商標,判定為近似。例如:“Geliya” 與“歌利亞Geliya”。
3.不同漢字商標加相同拼音商標,不判定為近似商標。
基于第一點的分析,漢字商標與拼音商標互不排斥注冊,因此當拼音相同對應的漢字不同時,鑒于漢字是普遍認可的主體識別部分,因此不同的漢字加相同的拼音商標也互不排斥,兩者互不近似。例如:"歌莉婭Geliya"與"歌利亞Geliya"、" 攀達panda"與 "熊貓panda"。
4.拼音商標與近似的拼音商標,判定為近似商標。
當拼音商標單獨出現時,顯著部分就體現為商標的形與字母組合或組合的視覺效果。因此當拼音商標與近似的拼音商標同時出現時,在字母構成、組合、排序、視覺效果基本一致的,易被認為是同一主體所提供的商品,判定為近似商標,后者不予注冊。例如:“GELIYA”與“GENIYA”。
5.拼音商標與近似的英文商標,判定為近似商標。例如:panda(攀達的拼音)與panda(熊貓的英文)英文商標則僅在對應漢字翻譯時判為近似。例如:panda(譯為:熊貓),與熊貓注冊在同一種類商品上的,也判定為近似。
由于拼音商標不排斥漢字,單獨的拼音商標保護力度就比較薄弱了。為了防止拼音商標的缺陷,注冊拼音商標時小編還是建議將漢字商標同時申請注冊,以免為以后的商標糾紛埋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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