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廳印發《河北省資助工業設計成果轉化操作規程》等文件
來源:admin 發布日期:2023-06-13 瀏覽:650通知原文
冀工信科〔2023〕116號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河北省資助工業設計成果轉化操作規程》等文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進一步支持工業設計發展,根據省政府《關于全面提升產品質量的若干措施》(冀政字〔2022〕45號)有關規定,我廳研究修訂了《河北省資助工業設計成果轉化操作規程》和《河北省資助購買工業設計服務操作規程》,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河北省資助工業設計成果轉化操作規程
為加快工業設計發展,推進工業設計成果轉化,鼓勵和引導企業應用工業設計,優化產品外觀、結構、功能,開發原創型新產品,提高供給質量,根據省政府《關于全面提升產品質量的若干措施》有關要求,制定本規程。
一、資助對象、條件和原則
第一條 資助對象:依法在河北省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行管理規范的制造企業。申報企業有不少于10人的設計開發團隊和必要的軟硬件設施,近兩年企業獲得國內外知名工業設計獎和授權專利共計5項以上。
第二條 申報項目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報項目以設計為主導,產品設計水平先進,在產品外觀、結構、功能設計和品牌整體塑造等方面有較強創新性,對提升行業設計水平具有帶動示范性;
(二)申報項目已獲得相關專利(版權)或設計領域獎項,知識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三)申報項目產品已投放市場,產品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
第三條 項目資助實行總額控制、無償資助、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專項審計、政府決策和社會監督的原則。
二、資助范圍和標準
第四條 資助范圍包括:項目產品樣機制作,購置實驗設備、設計軟件,購買工業設計服務,產品檢驗等。
第五條 資助標準按專項審計核定的項目支出費用5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上限不超過100萬元。
三、申報和審批程序
第六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年發布項目申報指南,明確申報時間、申報材料、支持重點和工作流程等事項。
第七條 申報企業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組織申報材料。
第八條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報,并對本區域內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完整性、統一性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第九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對項目實際支出金額等開展專項審計。
第十條 根據項目評審和專項審計,結合資金預算安排,擬定資助項目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公示情況形成資金項目方案,送省財政廳審核。省財政廳對審核通過的項目下達資金文件,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四、資金使用和績效評估
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收到資金后,要設立單獨會計明細科目,按照相關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做好賬務處理,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規范。項目資金用于工業設計支出。
第十三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效果進行抽查評價。
第十四條 項目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對同一項目重復申報,以及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專項資金單位,收回全部資助資金,3年內不得申請資金資助。
五、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逗颖笔≠Y助工業設計成果轉化操作規程(試行)》(冀工信產業〔2018〕164號)同時廢止。
附件2:河北省資助購買工業設計服務操作規程
為加快工業設計發展,促進制造企業與設計企業對接合作,根據省政府《關于全面提升產品質量的若干措施》有關要求,制定本規程。
一、資助對象、條件和原則
第一條 資助對象:依法在河北省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行管理規范的制造企業。
第二條 申報項目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工業設計服務應以企業自主品牌工業產品為對象,在產品的功能、結構、品質、形態、包裝及服務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設計創新性;
(二)申報項目設計服務費投入不少于10萬元。申報項目有多個購買工業設計服務合同的,可合并申報。
(三)工業設計服務已完成并在項目產品中應用,且項目產品已實現上市銷售(持續在售)。
第三條 項目資助實行總額控制、無償資助、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專項審計、政府決策和社會監督的原則。
二、資助范圍和標準
第四條 資助范圍為制造企業外包工業設計業務所產生的設計服務費。
第五條 資助標準按專項審計核定的服務合同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和審批程序
第六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年發布項目申報指南,明確申報時間、申報材料、支持重點和工作流程等事項。
第七條 申報企業按照申報指南要求組織申報材料。
第八條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報,并對本區域內申報材料的合規性、完整性、統一性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提交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第九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對項目實際支出金額等開展專項審計。
第十條 根據項目評審和專項審計,結合資金預算安排,擬定資助項目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公示情況形成資金項目方案,送省財政廳審核。省財政廳對審核通過的項目下達資金文件,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四、資金使用和績效評估
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收到資金后,要設立單獨會計明細科目,按照相關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做好賬務處理,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規范。項目資金用于工業設計支出。
第十三條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效果進行抽查評價。
第十四條 項目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對同一項目重復申報,以及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專項資金單位,收回全部資助資金,3年內不得申請資金資助。
五、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規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逗颖笔≠Y助購買工業設計服務操作規程(試行)》(冀工信產業〔2018〕164號)同時廢止。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