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理解發明專利的審查意見
來源:wxw 發布日期:2023-02-15 瀏覽:554對于發明專利而言,當我們提交申請文件之后,需要經過兩個階段的審查,首先是初步審查,簡稱初審,然后是實質審查,簡稱實審。
初審一般審查的是專利申請文件中形式上的一些問題,一般在提交前認真核查一遍申請文件,初審都能通過,即使審查員在初審中提出的本申請文件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也只需要按照審查員的要求進行修改即可,往往比較容易克服,初審一般都不是發明授權過程中的障礙。
對于發明專利,初審通過之后,接下來進行的就是實審,發明是否能夠授權,主要看的就是實審階段。通常而言,審查員在實審時,會從我們提交的申請文件中提取關鍵字進行檢索,然后給出幾份相關的文件,并將其中一份作為最接近的現有技術(通常為對比文件1),同時給出對比文件1中記載的部分內容,然后將本申請文件的權利要求1與其進行對比,確定權利要求1與其存在的區別,根據所列出的區別,再確定權利要求1相對于審查員所給出的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實際所解決的技術問題。
對于審查員所給出的對比文件1,可能是專利文件、論文或者其他載體記錄的信息。那么對比文件1所包含的內容是否都是能夠作為權利要求1最接近的現有技術?答案是否定的,前文中有提到,審查員在引用對比文件1時,會節選出對比文件1中的部分內容,對于節選出的這部分內容,才是審查員所確定的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我們在理解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時,審查員所給出的內容,以及對比文件1記載的與該部分內容直接相關的部分(如審查員所確定的技術方案實際產生了什么效果,是通過怎么樣的方式產生的),也可作為最接近的現有技術,而對于對比文件1還記載的其他內容,則是無關的信息,后期在答復審查意見時,不應當糾結于這些無關信息,導致答復方向出現偏差,進而影響專利授權。
在實審的審查意見通知書中,當審查員確定了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并列出了區別技術特征以及確定了技術問題后,接下來就是對區別技術特征所起的作用進行分析,如果審查員認為我們的發明不具備創造性,通常會認為前面所列出的區別技術特征所能起到的作用是現有技術已經公開的。此時,審查員的做法是列出除對比文件1以外的其他對比文件或者公知常識證據(公知常識證據指技術詞典、技術手冊、教科書、工具書等記載本領域基本技術知識的文獻),并指出在該對比文件或公知常識證據中,公開了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1存在的區別技術特征,且該技術特征在所引用的其他對比文件或公知常識證據中所起的作用與本申請相同,進而認為通過對比文件1與其他對比文件或公知常識進行結合,得到權利要求1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否定權利要求1的創造性。
例如,本申請權利要求1公開了一種蘋果果汁的生產工藝,具體方法是將蘋果榨汁,然后加入蔗糖、水和防腐劑,得到蘋果果汁。且在申請文件中記載了蔗糖的作用是調節蘋果汁的酸味,得到口感更佳的蘋果果汁。
針對本申請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審查員給出了下列兩份對比文件。
對比文件1的名稱是“一種蘋果果醬的生產工藝”,其內容大篇幅講述的是如何利用蘋果制備蘋果果醬,只是在不起眼的地方提到了一句蘋果也可以用于生產蘋果果汁,具體方法是將蘋果榨汁,然后加入水和防腐劑,得到蘋果果汁。
對比文件2的名稱是“一種山楂果汁的生產工藝”,具體方法是將山楂榨汁,然后加入蔗糖和水,得到山楂果汁。且在對比文件2中還記載了蔗糖的作用是調節山楂汁的酸味,得到口感更佳的山楂果汁,不僅如此,蔗糖還具備調節血糖的功能。
此時,審查員確定對比文件1為最接近的現有技術,認為對比文件1同樣公開了一種蘋果果汁的生產工藝,權利要求1與對比文件1相比,區別在于權利要求1還包含了蔗糖,并確定了權利要求1相對于對比文件1,實際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矯正蘋果汁的酸味。而對比文件2公開了一種山楂果汁的生產工藝,其中同樣包含了蔗糖,且蔗糖在對比文件2同樣起到調節山楂汁酸味的作用,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曉山楂與蘋果均是帶有酸味的水果,因此在面對如何矯正蘋果汁的酸味時,容易想到加入蔗糖以解決該問題。最終給出的對比文件1和2結合可得到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權利要求1不具備創造性。
針對以上審查意見,如果申請人認為對比文件1公開的是一種蘋果果醬的生產工藝,并將蘋果果醬的生產工藝與權利要求1進行比較,則是錯誤的理解方式。盡管對比文件1大篇幅的內容都記載的蘋果果醬的制備工藝,但并不影響其公開了蘋果果汁生產工藝的事實,對比文件1中關于蘋果果醬的生產工藝,實際為與權利要求1無關的技術方案。審查員雖然以對比文件1為最接近的現有技術,但并不代表對比文件1記載的所有內容均可與權利要求1進行比較。
如果申請人認為在對比文件2中,蔗糖的作用是調節血糖,并認為蔗糖在對比文件2中與在權利要求1所起作用不同,同樣是錯誤的理解方式,對比文件2客觀上公開了蔗糖具備對酸味果汁進行矯味的作用,而蔗糖是否還具備其他作用,則不是本次意見陳述中需要考慮的。
如果在答復本次審查意見時,申請人過于強調對比文件1中的蘋果果醬生產工藝或者對比文件2中蔗糖的血糖調節作用,均是對審查意見通知書的錯誤理解,所論述的內容對于專利授權并無幫助。
審查意見通知書是審查員與發明人進行溝通的橋梁,正確的讀懂審查意見通知書,準確的理解審查員所要表達的意思,是與審查員進行有效溝通的關鍵。錯誤地理解審查員意見,曲解審查員所要表達的意思,對于發明專利授權是不利的。